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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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誡命
第十條誡命
誡命的本意是良善的, 叫人得生 – 人理當喜愛律
法, 謹守遵行。可是律法竟成為人的網羅 – 判定人人有罪?
1. 誡命的意義
- 不可貪戀別人所有
- 喜悅神所賜給你的
- 全然信靠神的供應
2. 誡命鋻察人心
- 試驗人心所愛
- 私慾引出罪行
- 不信神會供應
3. 誡命精意要成全
- 接受心中的割禮
- 洗淨良心能事奉
- 神的話藏在心裏
- 靠聖靈行事為人
誡命引導信徒眼光向著基督,不失望喪氣。在心
意更新變化的過程裏,更了解人的罪性, 更體會赦罪之
恩,更認真禱告倚靠聖靈,越來越有神兒子的形象
(海德堡要理問答 1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