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的第三誡(出 20:7, 22:32)—丘天恒牧師

十誡的第三誡

十誡的第三誡

十誡是頒給那已經蒙拯救脫離埃及的人;要保護他
們, 使他們在應許美地過聖潔又豐富的生活。第三條誡命
不單要攔阻信徒免犯褻瀆的罪,更要讓他們得着神的名
所帶來的福分!
1. 怎麼會妄稱神的名呢
 無聊的口頭禪
 言行並不一致
 不真心的誓言
 錯誤引用神的話
2. 盡量避免妄稱神的名
 少說少錯不說不錯
 改變讀音避免妄稱
 用心雖好卻非最好!
3. 要尊他為聖宣揚他名
 認識神的名寶貴
 常常求告他的名
 多提說他的作為
 歌頌讚美他的名
渴慕神懂得大聲呼求他的名,就會在人生的各樣遭遇
裡, 體驗神的名何等奇妙。這首大衛的詩歌 (詩 18 篇) 是
一個愛神的人對誡命的回應 (6:5-6) ─ 我愛你耶和華啊。
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 我愛你
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 我愛你
你是我的岩石 我的山寨,你是我的磐石 我的盾牌
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 我愛你

Speaker: 丘天恒牧師

Scripture: 出 20:7, 22:32

Congregation: Mandar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