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 2:4-12

我們為何被神算為有罪(摩 2:4-12)

證道:林恆生傳道

前言:

神透過先知阿摩司, 宣達對列國的審判 (摩1), 更宣達對南國猶大與北國以色列的審判 (摩2)。而(摩2:4-12) 也告訴我們人被神算為有罪的三個原因。

信息要點:

1) 因為我們藐視神的律法 (vv.4-5)

2) 因為我們藐視神的公義與聖潔 (vv.6-8)

3) 因為我們藐視神的恩典 (vv.9-12)

神施恩的行動之一就是差派祂的先知教導祂的兒女明白並順服祂的心意, 而耶穌基督就是那位真正的先知 (申18:15; 太13:57; 路7:16)。透過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 祂成就了神的心意與公義, 並要把這義賜給每一位聽從祂的人 (路9:28-35; 羅3:19-31)。

 

 

你是否願意信靠耶穌基督並聽從祂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