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18:1-5

你愛我嗎?(利18:1-5)

证道:丘天恆牧師

神實在愛他的百姓,所以賜下律例典章給他們,要使他們常得好處(申6:24)。你能透過嚴格的律法規條,來看見神的愛嗎?

I 你認識耶和華嗎? (出6:2)

  • 聖潔的神誰能接近

  • 愛你的神要接近你

  • 神對你的期望 (申6:5)

II 你愛耶和華神嗎?

  • 愛神就守他的誡命(出20:6, 約14:15)

  • 愛神的經得起試驗 (申8:2)

  • 神最喜歡聽的話 (詩18:1)

III 律法教人過愛的生活 (利18:5)

  • 住在神的愛裏面

  • 常學習愛人如己 (利19:18,34,羅13:9)  

我們本來不懂得愛,但是神先愛我們 (約壹 4:19)。一個被神的愛激勵的人,就不斷學習愛神與愛人如己。在愛裏長進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10)

《短文分享》

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起因於一個律法師的問題,主回答「誰是我的鄰舍?」時,說了這個故事。比喻中的受害者顯然是一個猶太人,當他躺在路邊極待援手時,渴望從他的鄰舍同胞得著幫助。然而一位路過祭司,對於這本是他的鄰舍、遍體鱗傷落難者,竟然不肯幫助。接著來了一位負責敬拜事務教導律法的利未人,也只看了一眼就揚長而去。面對他們冷淡的反應,很難相信他們是遵守上帝律法的人。最後這位混血的撒瑪利亞人出現了,他本是猶太人所憎惡的。卻「動了慈心」,伸手來幫助這位落難的猶太人。這原本最不可能伸出援手的人,卻是真正幫助他的人。主耶穌用這比喻說明,鄰舍乃是由愛心造成的。好撒瑪利亞人用愛心與行動,實行了「愛鄰舍如同自己」的律法,同時他也承受了永生。           

 (大光讀經日程10/31/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