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潘儒達牧師
1. 引言
2. 耶穌有言行矛盾嗎?
3. 從舊約律法的內涵談起
4. 新約時代—律法(倫理實踐)本質的扭曲
5. 今天生活實踐的應用
6. 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幾個具體教導
超越表面, 進到內在品格與動機 (太5:21-32)
謹慎言語 (太5:33-37)
正義和愛 (太5:38-48)
超越功德觀和自我顯揚的善行 (6:1-4): 以施捨和禱告為例.
1. 引言
2. 耶穌有言行矛盾嗎?
3. 從舊約律法的內涵談起
4. 新約時代—律法(倫理實踐)本質的扭曲
5. 今天生活實踐的應用
6. 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幾個具體教導
超越表面, 進到內在品格與動機 (太5:21-32)
謹慎言語 (太5:33-37)
正義和愛 (太5:38-48)
超越功德觀和自我顯揚的善行 (6:1-4): 以施捨和禱告為例.
他的教導幫助我們明白關於「生命得到改變」的兩件事:
信息要點:
1. 我們生命得到改變的保證 (vv.19-23)
2. 我們生命得到改變的方式 (vv.24-25)
1. 因信心稱為義 (3:6-9)
以信為本 vs. 以律法為本
2. 因應許得救恩 (3:16-20)
應許的 “那一個” 子孫
3. 因基督得儿子名份 (4:1-7)
我們呼叫 “阿爸, 父!”
保罗从哪些方面再次重申福音的核心真理? 我们的信仰是 “本于信以至于信 (from faith to faith”, 试分享在生活中哪些方面你仍 “靠肉体/律法” 而行? (例如:与上帝的关系, 与人的关系, 事奉…等)
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们 “奴仆” 与 “儿子” 的身份与行为有何不同 (转捩点为何)? 对你有何鼓励与提醒?
请读加拉太书 4:21-31,律法主义如何 “逼迫” 人? 对你有何提醒?
1) 要為所信的福音而戰 (vv.11-14)
2) 要為所信的福音而站 (vv.15-16)
The Reformed Church of Newt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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