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太5:17-6:4)

證道:潘儒達牧師

1. 引言

2. 耶穌有言行矛盾嗎?

3. 從舊約律法的內涵談起

4. 新約時代—律法(倫理實踐)本質的扭曲

5. 今天生活實踐的應用

6. 超越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幾個具體教導

  • 超越表面, 進到內在品格與動機 (太5:21-32)

  • 謹慎言語 (太5:33-37)

  • 正義和愛 (太5:38-48)

  • 超越功德觀和自我顯揚的善行 (6:1-4): 以施捨和禱告為例.

結語:活出良善, 神的心意。活出良善, 天大的難題。靠恩典稱義, 靠恩典活實踐良善.

我們的生命可以得到改變(加拉太書5:19-25)

證道:林恆生傳道

在加5:19-25, 保羅鼓勵加拉太教會的信徒真實活出在基督裡得到的自由, 並讓生命得到真實的改變。

他的教導幫助我們明白關於「生命得到改變」的兩件事:

信息要點:

1. 我們生命得到改變的保證 (vv.19-23)

2. 我們生命得到改變的方式 (vv.24-25)

感謝神, 我們已經藉著信心與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 我們的生命因此能夠被聖靈不斷地改變!

亞伯拉罕的福音(加3:1-9,3:15-20,4:1-7)

證道:黃昭瑞牧師

加拉太教會面對律法主義者的 “逼迫”,  保羅再次提醒他們万古不變,亞伯拉罕的福音…

1. 因信心稱為義 (3:6-9)

  • 以信為本 vs. 以律法為本

2. 因應許得救恩 (3:16-20)

  • 應許的 “那一個” 子孫

3. 因基督得儿子名份 (4:1-7)

  • 我們呼叫 “阿爸, 父!”

福音的核心是:因信心稱為義,因應許得救恩, 因基督得儿子的名份—這就是福音的開始与末了!

討論分享:

  1. 保罗从哪些方面再次重申福音的核心真理? 我们的信仰是 “本于信以至于信 (from faith to faith”, 试分享在生活中哪些方面你仍 “靠肉体/律法” 而行? (例如:与上帝的关系, 与人的关系, 事奉…等)

  2. 保罗提醒加拉太信徒们 “奴仆” 与 “儿子” 的身份与行为有何不同 (转捩点为何)? 对你有何鼓励与提醒?   

  3. 请读加拉太书 4:21-31,律法主义如何 “逼迫” 人? 对你有何提醒?

堅守所信的福音(加2:11-16)

證道:林恆生傳道

在加 2:11-16這段經文中, 保羅藉著指正彼得隨從猶太律法主義者的錯誤, 再次傳講這一個叫人「在基督裡得自由」的福音是「因信稱義」的福音。這件事提醒我們, 如果要堅守我們所信的福音, 就必須採取兩個正確的行動:

1) 要為所信的福音而戰 (vv.11-14)

2) 要為所信的福音而站 (vv.15-16)

耶穌基督的福音使我們的生命得到真正的自由, 我們是否也願意堅定的站立, 為我們所信的福音而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