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的 審判(羅 2:12-16)—丘天恒牧師
Feb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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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 的 審判
神 的 審判
耶穌說, 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信耶穌的人是否就不會面臨將來的審判?我們應當如何理解
神的審判?
1. 聖經裏的審判
- 用在平常的生活
論斷/斷定/定意/看作/斟酌
- 用在法庭的訴訟
起訴/審問/定罪/懲罰
- 審判官涵蓋各個階段
2. 審判的尺度
- 照神的真理審判
- 真理透過律法傳達
- 律法規範心與行爲
- 必照行爲報應各人
3. 試驗顯明内心光景
- 蒙恩的人必受試驗
- 律法功用刻在人心
- 律法的總結是基督
- 基督審判隱祕的事
4. 審判的對象與結局
- 不順從真理的人
- 藉私慾引誘人的撒旦
“按著定命, 人人都有一死, 死後且有審判”(來 9:27) ;
感謝神,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書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