獻身為活祭(羅馬書1:1-2)
證道:蘇桂村牧師
基督徒是新造的人(林後5:17), 開始過新的生活。新人是全面新, 包括觀念、態度和反應等。由於變化太大, 需假以時日來適應。
I. 什麼是活祭?
A. 祭:
原意:基於尊崇神、感謝神向祂獻禮物。
態度:出於甘心;採取主動。
實質:是主權的轉移,乃歸回神的原主權。
質量:美好的;全部的 (無所保留)。
時效:永久的 (獻給神即屬神, 不應再收回)。
B. 活祭(有別於死祭)
動態的:要持續更新、成長。
伸縮的:靈程有起伏進退。
II. 為何要獻身做活祭?
A. 溯源:(理所當然)
神創造我們。
買贖我們。
B. 前瞻:(開花結果)
生命的意義─明白並遵行神旨。
神旨的成全─神的計畫得成就。
III. 如何獻身做活祭?
A. 起點:一次是獻上全人(所是、所有、所能)
B. 進展: 持續更新變化。(五個動詞─勸: 獻
C. 要訣:
1. 聖靈的工作(親近神、順服神)。
2. 真道的感化(吃靈糧、練寶劍)。
※ 聖經中活祭的實例:
A.舊約: 1.以撒(創22);2.米非波設(撒下9)
B.新約: 1.主耶穌;2.保羅(林後4:10-12); 3.巴拉巴